人長大了,忘記的能力就愈強。又或者記,記得的能力愈弱。刻骨銘心的,都是血氣方剛的歲月。
我以為還會記掛,但時間一久,思念之情就可以淡下來,快得連自己也驚訝。忘記、褪色,這都是好事,畢竟我們身邊都沒有位置空出來承載對方。
這樣一來,就沒有更多的傷害了。
曾經以為要花上好多年才能癒合的傷口,結果不到兩三年已變得印象模糊了。受過傷有疤痕的感情都可以消散得那樣快,更何況現在的只是無疾而終。曾經,要花上十年去忘記,忘記當中的快樂與哀愁,這些都是曾經了。